刘正春

刘正春


院长助理

协助院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、医院财务、绩效管理、食品安全、项目工程建设、后勤保障、环保、综合治理、文明创建、医改等工作。

分管财务科、食堂、项目办、后勤科、综治办、护理公司、保安公司;联系神经症三科。